如何计算别人欠我100万元的法院起诉费用? 当我们跟别人打官司时,有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诉讼费用,比如律师费、公证费和法院起诉费等。而如果对方败诉,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这些费用。那么,如果别人欠我100万元,我需要支付多少法院起诉费呢? 首先,需要明确一点,法院起诉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价值来计算的。也就是说,我向法院提出的诉求是要追回100万元,那么这个100万元就是我们计算起诉费的基数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规定,起诉费的收取标准是: 一、原告的诉讼请求标的在1万元以下的,按50元收取; 二、标的在1万元以上,10万元以下的部分,按2.5%收取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1.5%收取。 因此,如果我追回100万元的话,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: (1×50)+(99×2.5%)+(无限制金额部分×1.5%)= 起诉费 其中,“1”指的是第一个1万元的部分,所以我需要支付的法院起诉费应该是:(1 × 50)+ (99 × 2.5%)+(999,900 × 1.5%)= 15,050元。 此外,如果我需要请律师、进行公证等费用也需要承担,这些费用一般是根据协议或市场价格来决定的。但是如果对方败诉,这些费用应该由败诉方承担。 相关问题解决方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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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人欠我100万法院起诉费多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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